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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美容整形专科机构手术室规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2020-02-15    阅读量:

北京市卫生局文件

 

京卫医字[2007]191号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医疗美容整形专科机构

手术室规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加强对医疗美容、整形专科机构的质量管理,保证医疗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卫生局委托北京市医院感染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北京市医疗整形美容质量控制和改进中心组织相关专业的专家制定了《北京市医疗美容整形专科机构手术室规范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同时将持续改进的工作意见及时报市卫生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日

 


 

北京市医疗美容整形专科机构手术室规范管理办法

(试行)

  

   一、手术室布局、流程及设备

  (一)布局

  1、手术室区域设置原则:手术室的设置,应远离污染源,自成一区,宜与外科护理单元、放射科、病理科、消毒供应室、血库等科室相邻。内部通道应符合洁污分开、便于疏散、功能流程短捷的原则。

  2、区域划分:分为洁净区、半洁净区、非洁净区,区域间要有实际屏障隔开。

  洁净区:手术区域,包括手术间、无菌间(柜)。

  半洁净区:手术区域与非洁净区域之间的过度区域,包括刷手区、灭菌间。

  非洁净区:公共区域,包括换鞋区、更衣间、器械清洗间等。

  (二)基本设备

  手术间:手术床、手术灯、电凝器、电动吸引器、吸氧设备、抢救设备、器械操作台、血压计、(麻醉机)及符合国家资质的空气消毒设备等。

  无菌物品间(柜):手术器械、符合国家资质的空气消毒设备等。

  灭菌间:符合国家标准的灭菌设备,如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等。

  器械清洗间:洗手池、专用器械清洗池、操作台等。

  (三)工作流程

  应遵循洁污分开,人流、物流分开的原则。

  1、人流

  术者:换鞋→更衣→刷手→实施手术→更衣→换鞋→离开

  患者:换鞋→更衣→手术→更衣→换鞋→离开

  住院患者:平车接入→手术→平车送出

  2、物流

  进入手术室、无菌间(柜)的物品应达到消毒或灭菌。

  手术后器械、物品:清洗→灭菌→无菌间暂存

  3、医疗美容整形专科机构手术室流程图(见附件)。

  二、手术室管理

  (一)管理制度:应根据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关于加强医疗整形美容服务机构管理的通知》,结合本机构的特点制定可行的手术室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

  (二)手术室应有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环境管理

  1、手术间

  (1)室内整洁无浮尘,天花板、墙壁、地面表面光滑,无裂隙,便于湿式擦洗和消毒,无悬挂窗帘。

  (2)室内物品应清洁无尘,无杂物。

  (3)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拆除外包装后,方可放入手术间专用柜。

  (4)消毒物品与灭菌物品、压力蒸汽灭菌物品与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应分开放置。

  (5)手术间内所有用品均应有明确的效期,无过期用品。

  (6)注射用药与外用药分开放置。

  2、无菌间(柜)

  (1)整洁无浮尘,无悬挂窗帘。

  (2)消毒物品与灭菌物品分开放置。

  (3)压力蒸汽灭菌物品与一次性无菌物品要分开放置。

  (4)一次性使用无菌物品,拆除外包装后,方可移入无菌间(柜)存放。

  3、刷手区

  (1)外科刷手池深浅适宜,水龙头高度适宜,采用非手触式装置。

  (2)应具备外科刷手消毒液、手刷、钟表及指甲剪,刷手操作规程在墙上明示。

  (3)手刷及擦手巾应一用一灭菌。

  (4)认真执行刷手操作规程。

  (四)手术器械管理

  1、手术器械灭菌的原则

  (1)手术器械灭菌首选压力蒸汽灭菌法,不能耐受高温高压的物品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温灭菌设备或化学灭菌方法。

  (2)自然挥发熏蒸法的甲醛熏箱不能用于手术器械的消毒和灭菌,也不能用于无菌物品的保存。

  2、压力蒸汽灭菌器的基本要求

  (1)新购买的压力蒸汽灭菌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在使用前需做生物学检测,合格后才能使用。

  (2)压力蒸汽灭菌器应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灭菌效果的监测。

  工艺监测:每锅次进行压力、温度、灭菌时间监测并有记录。

  化学监测:每个无菌包外应用包外指示胶带,手术包中心部位放置灭菌指示卡。

  生物学监测:压力蒸汽灭菌器应每月进行一次嗜热脂肪杆菌芽孢灭菌试验。

  (3)下排气式压力蒸汽灭菌器装载量应大于5%,小于80%。

  (4)经压力蒸汽灭菌后的无菌包应干燥、无水渍。

  3、灭菌器械的管理要求

  (1)手术器具及用品必须一人一用一灭菌。

  (2)包布整洁无破损,包布大小应能下垂于器械操作台25cm。

  (3)手术包使用双层包布,物品齐全,包裹规范,松紧适宜。

  (4)灭菌指示卡应放置在手术包中间,不得与金属物品直接接触。

  (5)灭菌物品应标明明显的灭菌日期、失效日期、操作人员工号及灭菌锅批次。(压力蒸汽灭菌包5月至10月有效期为7天,11月至4月为14天,纸塑封装有效期半年)。

  (6)无菌镊子罐:持物钳或持物镊与无菌罐配套,每个容器内只能放一把无菌持物钳(镊)。无菌镊子罐需要压力蒸汽灭菌,并干燥保存。镊子罐打开后每4小时更换一次,注明开启时间。

  三、手术室感染控制要求

  (一)空气消毒设备的基本要求

  1、紫外线灯

  (1)建立紫外线使用登记本,分别记录每只灯管的累计使用时间。

  (2)灯管清洁无灰尘,每周用95﹪酒精清洁灯管表面并在紫外线登记本进行标记。如遇沙尘暴天气或有明显的污渍,要随时清洁灯管表面。

  (3)每天定时进行室内空气消毒,遇污染后随时消毒。

  (4)灯管使用寿命应在有效强度内,新灯管的照射强度不低于100μW/c㎡,使用中灯管不得低于70μW/ c㎡。使用时间不超过1000小时。监测频率为每6个月一次。

  2、其他空气消毒设备:按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及厂家说明书管理,定期请厂家维护,更换滤网及功能调试。

  3、连台手术前应对手术区域的地面、台面进行认真的洗洁或消毒,必要时连台手术开始前应进行15-30分钟的空气消毒。

  4、每天手术结束后应对手术间的所有台面及地面进行彻底的清洁或消毒处理,及时清理杂物及医疗废物,维持手术室基本卫生环境。

  5、使用频率较低的手术室,术前应对手术间重新进行清洁或消毒。

  (二)消毒灭菌物品监测管理

  1、手术室空气、物体表面应定期进行卫生指标监测。

  2、至少每3个月监测一次,如发现感染病例随时监测。监测结果集中管理。

  3.监测结果发现问题应及时查找原因。

  (三)手术器械及敷料的处理

  1、手术器械用后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应先清洗后消毒或灭菌。

  2、清洗方法:根据标准预防原则,手术器械用后应进行机械去污染。可选用机械清洗消毒装置、超声清洗装置,按固定的清洗程序进行加酶清洗。暂无清洗设备的可用加酶洗涤剂浸泡后认真手工清洗;特殊器械或精密器械应先用专用刷手工清洗后再进行机械清洗。特殊感染的器械可先压力蒸汽灭菌后再清洗消毒或用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后清洗。

  (1)重复使用的敷料单术后应用有效氯含量≥500mg/L溶液浸泡30钟后清洗。

  (2)操作人员要注意职业防护:操作时穿防渗透的围裙、戴手套、必要时戴面罩,操作后认真进行手卫生。

  (四)医疗废物处理

  1、应符合国务院《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规定。

  2、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分开,医疗废物使用黄色专用垃圾袋及专用锐器盒存放。

  3、手术废弃物应放于双层医用垃圾袋内,有标记注明,妥善转运 。

  4、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有可追溯性。

  

  附件:医疗美容整形专科机构手术室流程图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运行管理示意图.jpg

 说明:手术间、无菌间内为洁净区,虚框内为半洁净区,框外为非洁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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